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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管理办法
2015-05-14 10:31   审核人:

各院(部)团委、学生会:

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是新形势下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主要包括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和科教、文体、法律、卫生“四进社区”社会实践活动,旨在激发青年学生成长进步、奋发有为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青年学生建设祖国、振兴中华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通过社会实践引导学生把爱国热情转化为成才报国的实际行动,在促进城乡和社会发展中提高自身素质,实现全面发展。根据中宣部、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和团市委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参加人员

我校在校本科生及高职生均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具体规定如下:本科生大二、大三(五年制大四)暑期,高职生大二暑期必须参加社会实践。

二、活动要求

每位参加社会实践的学生必须填写我校统一印制的《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登记表》并存入个人档案。无故不参加社会实践的同学将视情况给予取消各种奖项参评及推优入党资格。

三、活动时间

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和科教、文体、法律、卫生“四进社区”社会实践活动主要集中在7月上旬至8月下旬,历时近两个月。

四、活动保障

在校党委直接领导下,由校领导、校团委、学生处、教务处、宣传部、院(部)党委(党总支)、院(部)团委联合成立社会实践领导小组,对社会实践活动的实施进行指导。

社会实践活动采取学校拨款和学生个人出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保证活动更好的开展。

五、安全保障

校院两级社会实践小分队确定安全负责人,对学生的安全提供保障,高度重视学生的安全,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万无一失。

六、活动内容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组织引导广大青年学生在深入社会、了解国情、接受锻炼的过程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固树立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为实现中国梦努力奋斗的理想信念,进一步激发广大青年学生成才报国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各院(部)可根据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广泛开展形势政策宣讲、科技支农、企业帮扶、文艺演出、法律援助、医疗服务等活动。

七、工作要求

1.组织策划。各院(部)要充分认识这项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狠抓落实。

2.加强领导。各学院(部)、各学生组织要充分认识这项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各社会实践小分队要确定安全负责人,校级以上重点团队需由教师带队,带队教师与学生的比例不低于1:3,不高于1:15,要高度重视学生的安全,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万无一失。

3.务求实效。要通过各种渠道认真做好基层需求的了解收集工作,在调研基础上依据学生所学专业、兴趣爱好等,有针对性地组建、派出重点服务团队,团队组成人员精干,尽量减轻基层负担,真正做到“按需设项、据项组团”。服务内容和形式切合基层实际和需要,切忌走马观花、变相旅游等形式主义。

4.注重传播。为进一步提升“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的品牌形象和社会影响力,充分利用团组织微博体系、微信等新媒体和大众传媒、校园媒体等,加强活动中优秀个人和事迹的宣传报道。

八、活动总结

社会实践活动结束后,将进行评选表彰工作,根据参加社会实践的学生总数按比例评选社会实践活动先进小分队、先进个人、单项奖学金、优秀调查报告,并对获奖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

九、本规定解释权在校团委

共青团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委员会

二○一五年五月十三日

主题词:暑期 社会实践 管理办法 (共印10份)

抄 报:团市委、校领导

抄 送:各院(部)党委、党总支及有关部门

发文单位:共青团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5年5月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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